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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城十案by老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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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十八里店飞毛腿案(第11页)

  篇后记退伍军人的另一个身份

  这个案子,想着在年前写完,所以看看有些仓促,略带遗憾。因为时间的原因,有几个很不错的细节只好放弃了。比如,干警们在被“飞毛腿”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,甚至找到某特异功能大师参加破案,结果可想而知。警察们自己后来琢磨:这不一典型的江湖骗子吗?我们该抓他啊,怎么找他来帮着破案呢?

  纯粹是给挤兑急了。

  不过,刚才想到一个细节,倒是值得提上一笔。警察们总结:“飞毛腿”李宝城最厉害的,是他的耐力,而那退伍军人,能追着“飞毛腿”一万多米,最后不但跑赢了这小子,还拿板砖将其一砖放倒,其体力耐力实在骇人。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?

  特种兵?中南海保镖?越战英雄?

  统统没谱。

  此人在部队就是一普通战士。普通战士就有这体能,那我军岂不是个个兰博?!这当然是夸张了。真实的情况是:此人还有一个身份——这个退伍军人上学的时候,恰好得过北京市马拉松长跑冠军……

  熟悉这位的说了:他也没受过专业训练,就是特能跑,天生的。得,老孙总结:“‘飞毛腿’碰上他,就算是碰上天敌了。”

  外一篇獒兽咬死“衙内”

  写《十八里店“飞毛腿”》,有朋友对北京市公安局在破获这一案件中使用的警犬颇感兴趣。不过,也有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,说培养警犬干嘛非得进口黑背不可呢?要论凶猛,咱们的藏獒可比黑背猛多了,那玩意儿能斗老虎。

  藏獒斗老虎那是稀罕的事情,不足为据,但藏族朋友说牧民的藏獒能把狼吓跑,这算是比较准确地诠释了这种猛犬的战斗力。忠诚而且凶猛,藏獒具备作为警犬很好的基础,的确,我们为何不用藏獒当警犬呢?

  这事儿偏巧见到一位参加过警犬育种的留英博士,谈到过这件事。这位师傅在这个行当里颇有威望,如果不是考虑到他提的这个案子有些没真正公开的内容,我透他的名字,北京警界认识他的当不在少数。

  这位师傅对我讲,说藏獒不是不能当警犬。但是,有三个缺陷:第一,它的智力稍差,在处理一些复杂的命令和判断时不尽如人意;第二,它的服从性极强,但是有“个人崇拜”——纯种的藏獒只服从于第一个主人,其他任何人都不买账。所以,藏獒当警犬,万一驯犬员要调动工作,那就麻烦了;第三,藏獒太凶,一旦斗发了性不能做到令行禁止,跟对手不死不休。所以,藏獒作警犬不如黑背合适。

  那干嘛不能把藏獒和黑背杂交呢?弄出一个新的犬种来,具有两者的优点,又凶又服从命令,不是更好吗?问完这个问题,觉得人家看我的眼神很怪异。好像我要拿燕窝蘸酱豆腐吃那个表情。燕窝是好东西,酱豆腐也是好东西,为啥不能蘸着吃?

  后来听了解释,才知道,咱们中国人骂人常常说人家是“狗杂种”。实际上,想培养出真正让人满意的“狗杂种”来,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要想让优秀的“狗杂种”形成稳定遗传,更不容易。在基因技术出现之前,这种杂交对育种人员的经验、想象力和耐心要求都非常高。我国警犬的优秀品种昆明犬,就是经过多少次失败才培育出稳定品种的。

  有些狗种的杂交根本就不现实,比如,藏獒和京叭……藏獒和黑背虽然没有和京叭差别那么大,但两种狗的个性相差太大,配起来用师傅的话说——不和谐。

  这实验不是没做,早在70年代就有人试过,但很不顺利。纯种的藏獒极为骄傲,甚至在实验中出过洞房里藏獒把黑背咬死的事情。一直到把生物技术用到警犬育种上,这两个优秀犬种的杂交实验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。这之前,两个狗种就算杂交成功,生出的后代也常常性格古怪,缺点甚多,完全不适合作为警犬使用。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。

  既然是“常常”,我问,那就是说还有成功的例子对不对?

  这位愣了愣,说:有,就为这条狗,还出了一个特邪门的案子。有一开蓝灯宝马的“衙内”,哭着喊着要自首。你要有兴趣咱们可以说说这事儿——我就是说狗,别的你别问我,至今孩儿他爸爸还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死的呢,我不能跟你说得更细。

  行,你就说狗好了。

  好吧。就这样他说起来了这个案子。

  话说有一次黑背和藏獒好不容易结合成功,生下一窝小狗,当时因为是做实验,把这窝狗放到了保温箱里。不料冬天晚上断电,第二天一看,一窝小狗就剩下一只还能动的了。还好,这只狗后来长得倒挺健康,没出什么毛病,于是就分配给了一个姓冯的驯犬员带着,起个浑名叫“獒子”,意思是它有藏獒的血统。

  狗渐渐长大,实验却似乎不太成功。这“狗杂种”看起来是没什么毛病,智力不错,服从性极强,继承了母本黑背的优点,同时体型硕大,两岁长到肩高70公分,对驯犬员极为忠诚,也有父本藏獒的特征。所有的训练项目都完成得不错,按说是条不错的狗。但是,这条狗性格温顺,毫无斗志,成了它的致命弱点。除了撕咬格斗,此狗很少表现出进攻倾向,也没有排他性,谁都能摸它的头。作为警犬来说,这就有些不合适了,真正好的警犬应该对所有的陌生人表现出敌意。更可笑的是此狗个头虽大,但体型颇为滑稽,老是喜欢缩成一团,远远看着如同一个毛茸茸的肉球一般。

  有人和小冯开玩笑,说你养的这是个什么啊?说是牛吧,它没有角,说是猪吧,毛又太长……小冯也就乐乐,“獒子”跟着哼哼两声,看来也没多大意见。但是,有一天早上,小冯到狗舍早了点儿,正看见“獒子”在伸懒腰。

  只见獒子肩往前一拱,昂起头来大口一张,打了个哈欠。小冯忽然打了个冷战。这“獒子”一伸懒腰,整个身子居然拉直了,竟是如同一张绷紧了的弓,配上鬃毛大头和口中的獠牙,让小冯产生了一种错觉:这哪儿是狗啊,这不是狮子吗?!

  “我怎么养了这么一个怪物?”揉揉眼睛再看,还是一个肉球……

  写完前面的部分放在网上自己的博客里,过了两天,上来一看,发现博客上一条网友的留言:“小毛球忽一日变成狮子,把高衙内吃了。高俅至今不知,还以为和林冲有关呢。是不是这么回事?”我猜,这可能是一个知道案子内情的朋友。不过,我希望您帮个忙,就写到此为止,细节咱们自己明白就得了。

  以前一直有些不太明白,觉得一些曾经辉煌的朋友性格古怪,不肯把自己的辉煌给大家分享。以为人家是拿架子、拿搪,慢慢才明白,所谓辉煌的背后,不知有多少甘苦。上次写一个案子,自觉已经尽量把案情改造了,但还是给当事的朋友带来了危险。萨也因此受到了老大哥的批评。受批评我欣然接受,其实心中是庆幸幸亏没有出事儿,否则若是因为我写东西暴露了人家身份,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,萨将如何面对呢。萨在这里,也公开向这位大哥道一声歉,以后一定注意。

  其实,所谓的英雄,不谈过去,很多时候只因为对平凡生活的一点渴望。

  最初我会觉得奇怪:当年何等威风的某某,今天怎么落到和几个保安在摊儿上一块儿吃炸酱面的份儿上了?慢慢明白,如果我的笔不小心,会让人家连吃炸酱面的生活都过不安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