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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十八里店飞毛腿案(第12页)

  最初我会觉得奇怪:当年何等威风的某某,今天怎么落到和几个保安在摊儿上一块儿吃炸酱面的份儿上了?慢慢明白,如果我的笔不小心,会让人家连吃炸酱面的生活都过不安稳。

  这个案子,咱们只谈狗。慎之,戒之,您也小心一点,我也小心一点,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。谢谢。

  我们接着说“獒子”。

  这“獒子”性子太温,以至于队里觉得简直没用它的地方。好在“獒子”的嗅觉很不错,偶尔,有查个走失人口之类的事儿,还会让小冯带了“獒子”去,还真让它找回来过要上少林寺的半大小子,和家长怄气出走的问题少女之类。结果,又是这么一档子简单的事情,某酒店一个17岁的女服务员,下班没回家,突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,语音含糊,什么也没说明白电话就断了。

  因为再怎么打她的电话都是关机,一个小时以后家里不放心报了案。小冯带着“獒子”去了,警察们还觉得有点儿小题大做——这种事以前不是没有过,多半是因为打电话的人在屏蔽区没出来。动狗去搜主要是个形式,比如找着找着对方上了车,踪迹断了,那就还得另想办法。结果,小冯出去半天没回来,市局局长办公室忽然接了一个电话,大喊某叔叔我在XX别墅1栋205,我要自首!你们快来!

  哪有要自首管我叫叔叔的道理?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局长接电话,一听吓了一跳。原来,打电话的这位是州里一位领导的儿子,要论辈份,真可以叫他一声叔叔。只不过,这“衙内”正是局里的调查对象——此人在自治州是第一个开蓝灯宝马(我查了查,没弄明白是哪种车型)的,属于当地一霸,是上了打黑名单的。后来查明黄赌毒俱全,贩枪贩毒都有他的份儿。但是,因为证据不足,始终没能批捕。

  此人性格狂傲嚣张,知道公安局在整他的材料,竟然开车撞坏了刑警队队长家的大门,扬言有种现在就抓他。还真没敢当场抓。事后州领导打来电话专门道歉,赔偿修理。警察们不是怂,是得忍。在中国,如果你犯罪,只要证据充足,没有谁是可以逍遥法外的。只是,对有些人的证据要更充足一些。

  局长自问收集的材料还没到能抓这小子的时候,怎么这小子要自首了?

  想多问几句话,那边一连声说我自首,我贩毒,你们快来……

  这是怎么回事儿?

  局长正犹豫呢,政委接过电话来,问了一句话——就因为这句话,后来这位政委受到了严肃处理。他问:“你要自首的事儿你爸知道吗?”就在这时,电话那边忽然传来“砰”的一声和含糊的吼叫声,接着电话就断了。政委浑身一震:这是有人打枪啊!

  不好,要出事儿!后面不用分说了,叫不通电话,二十几个警察飞身跳上警车,带上重装备直扑XX别墅。XX别墅离得并不远,警察们在别墅外大约200米的地方发现了重伤的小冯,手里拿着对讲机,人已经休克了。警察们纷纷拔出枪来,排开搜索队形朝别墅快速前进。那位留英博士的一个警友就在其中,他眼尖,一眼看见别墅门口站着一个保镖,嘴里好像还叼着一根烟。

  说到这儿,席上一位记者忽然站起来,脸色煞白,拉开包厢门问服务员:

  “卫生间在哪儿?”

  博士目送记者飞奔而去,说,他看过这案子的照片……

  仅仅是看过照片就反应如此强烈,这个案子必有独到之处。

  后来分析还原当时发生的事情,警方认为经过是这样的:那个女服务员是走在路上让“某衙内”看见的,因为长得可人,被其指使马仔“拉至”自己别墅里,要干什么就不用说了。

  小冯带着“獒子”追逐那个女服务员走过的线路,一直走到别墅门口,和别墅的保镖进行了对话。小冯可能是觉得孤掌难鸣,并没有用强,看看进不去就带着“獒子”掉头往回走。结果他走的时候让“衙内”看见,正跟专政部门较劲儿的衙内一看来了个带狗的警察,马上反应是刑警队还在查他的案子。于是气势汹汹带了两个马仔开车来追,追到离大门约200米的地方,正看到小冯拿着对讲机准备呼叫援兵,三个人下车就奔了小冯。

  据小冯醒过来讲,对方下车二话没说照着他胸口就是一拳,小冯一手拿着对讲机,一手拉着狗,正要避让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手里还握着把匕首!这一下就把小冯扎成了血气胸,人倒了,休克。

  此后发生的事情已经无法确认,所知道的就是那三个人再没上车,扔了车一路跑回别墅。“獒子”的足迹显示它在三个人背后紧紧追赶(狗爪印叠在人脚印的上面)。在别墅铁栅栏门口和门廊,“獒子”各扑倒了一个保镖,别墅的厚橡木正门上有很重的抓痕和啮痕,似乎双方在这里曾经有过搏斗和对峙。“藏獒”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护主,警察们推测,在小冯受伤的一瞬间,一贯老实的“獒子”忽然爆发,显露出了其父本犬中魔王的凶性。不过,警察到现场的时候,大门是锁着的,保镖倒在门后的走廊里。“獒子”是怎么进入别墅的呢?在别墅侧面的一扇玻璃窗完全破碎了,上面沾着血迹。根据推测,在无法破开大门的情况下,“獒子”是从这里撞破玻璃冲进去的。发现“獒子”出现在背后的保镖慌不择路,试图从大门逃生,慌乱中却无法打开门锁,结果丧命在门后。

  “獒子”体重150磅,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猛扑上来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,没人知道。

  “獒子”随即嗅着味道上楼,撕裂房门,冲进了衙内所在的房间。据推测,“衙内”往这个房间跑,是因为他在这个房间的抽屉里藏有一支加拿大手枪。

  警察在房间的地板上找到了这支枪,枪机大张着,里面的子弹全部打光,其中一半打在了大门上,一半则打在了地板上,最后一颗子弹甚至打掉了他自己的鞋跟。

  他大概是在这里目睹了大门口保镖的命运,所以才疯狂地打电话给局长要求自首——吓慌了的“衙内”依然以为小冯他们是刑警队派来的。

  后来检查,“獒子”身上连一发子弹也没有中,唯一受的伤是破窗而入的时候耳朵被窗玻璃刺破。有警察说,要是“衙内”有一支猎枪啊,那还有戏,手枪这个玩意儿不是人人会打的,所谓“对着大象屁股都打不着大象”说的就是手枪。这是因为外行在使用手枪的时候,最后扣扳机的瞬间手指会不自觉地向下压,造成枪口低垂。惊惧中的“衙内”这种问题更是突出,警察的检验表明他打出的每一发子弹,与地面的夹角都在60度以上,最后基本已经与地面垂直了。完全吓慌了。

  这个房间里只死了一个人,是“衙内”身边一个帮闲的,平时狗头军师那种角色。此人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,只是脸色和茄子一样,是活活吓死的。别墅里最后剩下两个活人:一个是那女服务员,被麻醉了关在地下室里,被救出来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;另一个唯一活下来的马仔本来是看着那女服务员的,危急时分跳窗而逃,光着脚十几里地一直跑回自己家里,双脚鲜血淋漓。等警察把他找着,人已经疯了,只要一听见狗叫就大小便失禁,全身抽搐。

  “衙内”还是很聪明的,在“獒子”破门而入、子弹打光的情况下跳窗而逃,警察在楼下找到了他。说着这个令人脸色发白的案件,那位博士的一句话倒是让气氛轻松了一些。他说:“这小子明白人,这时候无论跟‘獒子’说我爸爸是谁还是我干妈是谁,一点儿用都没有。”博士的朋友是第一个发现“衙内”的,看见他侧卧在楼下的一片凤仙花丛里,一只手捂着脸,一条腿还在不规则地摆动。

  “没死?看来是吓坏了。”警察想着,凑近了拿手电一照,马上转到一边呕吐起来。事后证明,“獒子”一口也没咬着这位衙内。但是,在这座别墅一楼二楼之间,正好有一根固定电视天线的钢丝,衙内的半边脸,就挂在这根钢丝上面。因为他的死亡,“獒子”当时到底给受害者展示了怎样的恐怖,我们已经无从知道。

  听着这个令人惊悚的结局,老萨居然还能很有理智地思想,问了一句:“那不是还有一个在别墅门口叼着烟的保镖吗?他有没有说当时是怎么回事儿?”

  博士低头皱了一下眉,仿佛胃里有什么不舒服,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回答我:“那哪儿是烟啊,那是……他自己的气管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