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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染民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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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2节 - 12-24(第4页)

  老师没有赶走他,他就这么学了下去。

  因为他很聪明,学得非常好的缘故,时间一长,老师对他,就越来越看重,还安排他坐在有课本的人身边,共用课本。

  某日,那个给老师发薪水的富户来学校视察,老师还郑重介绍了他。

  那富户见他聪慧,对他很是喜爱,又得知他家境贫寒,就每月出资两元,资助他读书。

  靠着这份资助,他读完中学,还找到了一份在政府部门当抄写员的工作。

  他刚开始工作,工资尚未到手,但之前读书时,他靠着帮人同学誊抄笔记和资料赚了一些钱,富户给的钱也攒下了一些,手上有大约十元的存款。

  如今工作已经定下,他有心庆祝一下,就带着自己的弟弟妹妹来租界玩,顺便感受一下租界的繁华。

  他的弟弟妹妹自幼长在农村,别说租界了,上海县城都没有去过几次。

  他们先坐了电车。

  这种没人拉就能自己走的车,让他们惊叹连连,而等来到租界,他的弟妹更是不管看到什么,都觉得新鲜。

  “大哥,这里的房子好高!”

  “大哥,这里人好多!”

  “大哥,那是什么?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几个孩子洗得干干净净,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,手牵着手围在自己大哥身边。

  突然,他们闻到了一股霸道的香味,走不动道了!

  那年轻人看了看,看到了路边的“曹可欣炸鸡店”。

  他是没钱买报纸的,但他的同学会买报纸,所以他看过云景的小说。

  就连云景最近写的《穿成包身工》,他都看过。

  只是最近这半个月,他一直忙着找工作的事情,也就没空去跟人借报纸了。

  但跟炸鸡有关的内容,半个月前就已经在报纸上刊登!

  “那是云景先生的新小说里写到的炸鸡,据说很好吃,我去买点,我们一起尝尝。”年轻人对着自己的弟妹开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