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(第1页)
开庭。
陆家律师团来了四个人,西装笔挺,文件堆了半张桌子。
我这边就一个法律援助的张律师。
旁听席上坐着陆伯年,坐着轮椅,由周叔推进来的。
对方开始列证据。条理清晰,语速适中,像在做一场商业演示。
收入不稳定——月均五千,低于本市抚养标准线。
居住条件差——曾住城中村仓库,无独立卫生间。
监护缺失——深夜送餐时段儿童独自在家超过三十次。
儿童安全隐患——多次被置于非标准儿童座椅(电动车前筐)中。
一条一条,说得有板有眼。法官面无表情地记录。
张律师一一反驳。
提交了我三年的完整收入记录——最低的月份也没有断过缴纳社保。
小橘子的全套体检报告——三年十二次体检全部正常。
幼儿园三年全勤的出勤表。
疫苗接种一针不落。
身高体重全部达标,智力发育评估优秀。
幼儿园老师的评价表——「性格开朗,社交能力强,表达清晰。」
张律师最后说了一句:「一个三岁半的孩子,在母亲独自抚养下身心健康、发育正常。这本身就是最好的抚养能力证明。」
法官翻看那些材料,翻了很久。
然后陆深出庭作证。
他提交了三份关键证据。
第一份:三年前的伪造死亡证明——注销户籍的操作记录和经办人签字。
第二份:管家周叔未经监护人同意接触未成年人的监控记录——幼儿园门口的画面。
第三份:陆伯年指使他人封禁我工作账号的通讯记录——他助理和平台某管理层的聊天截图。
法庭安静了几秒。
对方律师脸色变了,低头翻了翻文件夹,然后站起来申请休庭。
法官没同意。
法官问我:「原告主张孩子的父亲不明,你能否确认孩子的生父?」
我看了陆深一眼。
他站起来:「孩子是我的。我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。」
旁听席上陆伯年猛地拍了一下轮椅扶手:「没有亲子鉴定你凭什么——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