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(第2页)
但沈知舟不信。
「你想看我笑话。」他的声音里,透着一股被羞辱后的挫败。
我看着他,忽然觉得有些可悲。
「沈知舟,你太高估你自己了。」
「这对我来说,只是一个案子。你,也只是我的工作对象。」
「我没有那么多闲工夫,来看你的笑话。」
回到办公室,我关上门,一个人安静地坐了很久。
桌上摆着一安新画的一幅画,上面只有两个人,一个大的,一个小的,都扎着辫子。
他从来没问过,为什么画上没有爸爸。
下午,我和沈知舟离婚案的判决书也寄到了律所。
法院判决:准予离婚,婚生子沈一安由我抚养,沈知舟每月支付抚养费八千元,享有每两周一次的探视权。
判决理由部分,清清楚楚地写明了:
「……原告沈知舟对子女的特殊受孕方式知情并书面同意,其主张不存在婚生子女关系、并以此为由要求女方承担过错责任的请求,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,本院不予支持。」
那份《供精人工授精知情同意书》,被法官采纳,成为了压垮他所有诉求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拿到判决书的当晚,我抱着一安坐在阳台上看星星。
他窝在我怀里,数着天上的星星,数着数着就打起了瞌e。
嘴里含糊不清地叫着「妈妈」。
我亲了亲他柔软的发顶。
这一仗,我赢了。
但沈家的事,还远没有结束。
在清算沈氏地产账目的过程中,我敏锐地发现了一笔高达三千万的资金,在公司申请破产前一个月,被悄悄转移到了一个境外的离岸账户。
账户的实际控制人,是赵秀兰。
这是典型的、恶劣的破产欺诈,是意图通过转移资产来逃避债务的犯罪行为。
我将这个发现,连同所有证据链,一并整理成报告,提交给了破产管理人。
管理人不敢怠慢,立刻报告给了法院。
法院,则迅速启动了对赵秀兰的刑事追诉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