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目标红烧肉(第4页)
“您见过安卓美?”年特一想起来就笑了,就冲着评语他也想把马买下来,就算不能打仗,这马也实在讨人喜欢。年特用七百金币牵走了华莎,伍德似乎对刚才的伊尔莎非常感兴趣,要牧场主帮他留下来好好驯驯。
牧场主做了好买卖,但是仍对华莎恋恋不舍。他这会儿比较清醒,便提醒伍德了:“伊尔莎过于狂暴,适合决斗,不适合打仗和远行,要调教还真的需要些时间,恐怕至少要半年。”
年特现在急着离开了,他骑着华莎,比以前明显高了很多,有一种雄壮的感觉,真的不输给公马,而且平稳。看来华莎在马中确实是美丽,自己的旧马和伍德的黑骏马都很想靠过来,但是一有亲昵举动就会被咬,到最后巴巴地保持着距离,要年特拉着才敢靠近。
“哈哈,”伍德十分开心,“要是打着半截,你的马咬了对方的马……”
“明天你就会看见了。”年特对华莎喜欢得不得了,“我要最好的鞍子,全套马具,还需要什么?”
“毯子,马在半夜容易着凉。”伍德突然想起了正事,“还是先找杆顺手的骑士枪试试它的反应比较重要,按照骑士决斗规定,默认第一轮武器为骑士枪,双方都要使用骑士枪。”
“哦,对,对!”年特几乎把买马的目的忘了,只想找把梳子整天拢华莎的鬃毛,“先吃午饭吧,我请客。”
伍德看看太阳:“还有时间,食堂要开饭了!走!能抢到红烧肉明天你就能赢!”
“啊?红烧肉?”
※※※
幼师学院的著名伙食红烧肉,多少骑士为它流下悔恨的口水。
有一首诗歌是这样叙述的:
心中一直都有这块肉。
白蔼蔼的蒸汽,和被芬芳包围的殿堂。
一直都是记忆中的土地,
期待和回味,
闪烁在为她痴狂的面容上,
一切的关键都在口中。
当钟声响起,你只能凝望着千万人的背影,
饥肠辘辘,回忆着那曾经属于你的位置,
你的心会这样说,
当星光照耀着冰河中的长毛象,度过一万年的恒久时光,
会有人从历史中找到我们为之战斗的痕迹。
但关于我的片段,饥饿又空虚,
我只能望着那神圣的地方叹息,
无法描述的大地!
从别人的掌缝间,
从富有弹性和色泽的一小段肌肤,
宛如**,
我认出了她的名字,